|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常年征集如下拍品 |
| 名人字画 |
| 古陶瓷器 |
| 竹木牙雕 |
| 文房四宝 |
| 名人手札 |
| 明清家具 |

| |
1、 国家机关、学校、社会团体、公共设施等由国家财政购置、建设的资产;
2、 国有企业出资购置、建设的资产。
国家企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原因:
1、 政府迁新址,旧址转为商业用途;
2、 政府廉政建设的需要,将诸如超标汽车、手提电话、上交礼品等奢侈品进行公开拍卖;
3、 国家企业事业单位的设备或用品闲置或更新换代的需要,将仍有使用价值的旧设备、旧用品进行拍卖;
国家企事业单位的资产拍卖是国有资产的拍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措施。我国国家企事业单位的资产均有登记造册,各单位均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管理。拍卖人在拍卖时,有义务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做好评估工作,实现最大增值,拍卖所得及时返还国家财政或国有企业。
强制拍卖(以称法定拍卖):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实行公开拍卖,以清偿债务为目的的一种强制执行行为,是一种典型的强制执行措施。
强制拍卖与任意拍卖的区别?
1、 强制拍卖的主体有一方是国家司法机关,而任意拍卖的当事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均处于平等的地位;
2、 强制拍卖是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干预,而任意拍卖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自愿决定;
3、 强制拍卖贯彻执行国家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原则,而任意拍卖则体现了财产交易的公平合理的原则;
4、 强制拍卖一旦开始,除特殊情况外,拍卖程序必须进行到底,不行随意停止。而任意拍卖可随着当事人意愿的变化决定拍卖程序是否继续进行。
强制拍卖与罚没公物拍卖业务也有哪些的区别?
有本质的区别。
1、 清偿债务是强制拍卖的前提和目的,而罚没公物拍卖的前提和目的则是成交变现上缴国库;
2、 强制拍卖的适用法律大都为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而罚没公物的适用法律则是《刑事诉讼法》;
3、 强制拍卖的拍卖佣金可向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双向收取,而罚没公物拍卖只能向买受人单向收取;
4、 强制拍卖的拍卖人无需指定,而罚没公物拍卖则需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
人民法院强制拍卖应有哪些原则?
1、 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拍卖措施时,对被拍卖的财产必须先行依法经过查封或扣押,而不能超越查封、扣押直接予以拍卖。
2、 被执行人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后,被执行人未能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自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才可实施拍卖。
3、
当被执行人的财产在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拍卖后、拍卖实施前,被执行人已履行或即将履行给付义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或中止执行,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和第235条之规定裁定终结执行或中止招待,并将书面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和拍卖人立即生效。拍卖人应对被招待人财产终止或中止拍卖。
4、 实行强制拍卖还应遵循有限度拍卖原则。
5、 人民法院在实施强制拍卖时,不仅要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还要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和拍卖人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强制拍卖时应下达哪些法律文书?
1、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及行政判决书和裁定书。
2、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
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台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人。
上一页
|